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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五将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发布时间:2016/02/17 政策规范 标签:十二五地下综合管廊污水治理海绵城市陕西浏览:5236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切实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污水处理等重点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据统计,2015年全省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1座,共建成运行118座,实现了县城以上城市的全覆盖,污水处理率从81.83 %增加到83.15%;在前三个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综合考核通报中均排名在前5名。印发了《陕西省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考核办法》《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有了“参考书”。全省新建垃圾处理场共建成运行96座,垃圾处理率从75%增加到85.4%,咸阳市垃圾焚烧处理场建成并试运行,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和减量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省住建厅积极推荐西咸新区申报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16个试点城市之一,获得连续三年、每年4亿元的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在全国率先召开了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建设,并将分别选择2个市开展省级试点,探索成功的可复制经验在全省推广。
  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记者了解到,2013年我省在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基础上启动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作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前提。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国家园林城市3个,国家园林县城8个,省级园林县城62个,省级以上园林县城在全省县城的覆盖率达到86%。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迈入“十三五”发展期间,我省将继续围绕重点领域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一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争取完成全省所有市、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场力争实现县城以上城市全覆盖;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争取建成10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在建管廊长度达到500公里以上;各设区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目标;三是加强县城规划建设,全面提高县城的规划建设水平,县城的规模结构明显优化、承载功能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